建设单位双峰县顺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双峰县印塘乡大坪采石场,现矿山名称为双峰县顺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大坪采石场,位于双峰县城北西方向约7公里处,隶属双峰县印塘乡大坪村管辖,成立于2008年6月24日。
大坪采石场已露天开采多年,因原采矿权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偏少,不能满足矿山生产需求,考虑企业长远经济发展需要,矿山企业申请扩大生产规模,2019年6月委托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八队编制了《湖南省双峰县印塘乡大坪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其调整了生产规模,并颁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313212009037120006362,开采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0.048km2,开采深度为+163m~+95m,核定生产规模扩大为60万t/a,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有效期自2021年3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
湖南第一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编制了《双峰县顺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大坪采石场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设计可采矿量约为72.12万m3(约187.5万t),总剥离表土量约为3.38万m3,平均剥采比0.047:1(m3:m3),矿山服务年限约3.12年。设计采用山坡转凹陷露天开采方式,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为确保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双峰县顺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委托我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我单位成立评价小组后,逐步开展收集资料、现场考察、报告编制、内部审核等工作。
我单位评价组成员通过对《初步设计》(代可研)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对矿山现状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WJ/T9093-20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针对《初步设计》(代可研)所涉及的矿山建设项目,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检查表法、计算分析法和类比分析法等方法,分别对该建设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并针对设计不完善之处提出改进性建议,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最后编制了《双峰县顺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大坪采石场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该建设项目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通过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采取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可以使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得到有效预防、消除或控制,上述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企业在全面落实《初步设计》(代可研)及本评价报告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项目安全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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