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黄丰桥镇李玉兰石料矿为改扩建矿山,目前矿山按《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完成了基建开拓、运输道路、采剥及截排水等工程,同时企业委托湖南良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矿山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评价委托后,成立了该矿山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项目组,于2020年12月22日、2021年3月15日、4月11日到现场开展调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并针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到位情况及现场安全隐患情况,向矿山提交了整改意见书,随后攸县黄丰桥镇李玉兰石料矿按照整改意见对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2021年9月14日,评价组对现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从复查情况来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总体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攸县黄丰桥镇李玉兰石料矿采矿改扩建工程基建施工自2019年4月7日开始,至2021年3月24日竣工,试运行自2021年3月25日开始至2021年5月25日结束,本项目追加投资合计528.3万元,其中专用安全设施投资为26.4万元。
本次评价主要对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同时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排土场、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等11个方面进行了符合性评价,本项目涉及的基本安全设施、专用安全设施共检查81项,其中有否决项14项,一般项67项,否决项全部符合要求,一般项有3项不符合要求(①矿山作业平台宽度小于设计值、②矿山运输道路局部地段坡度大于设计值8%、③矿山作业现场未设置避炮棚),不符合项占比为3.7%,小于5%,其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的要求。
综上所述,攸县黄丰桥镇李玉兰石料矿改扩建工程总体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具备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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