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梅花镇燕子窝采石场为生产多年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行政隶属道县梅花镇管辖,采矿权人为周和平,属私营企业。《采矿许可证》证号:C4311242009097130036883,有效期五年自2018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6日。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0587km2,开采深度+259m~+210m,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34.94万吨/年。矿山于2019年1月10日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FM安许证字[2019]M072y4号,有效期3年至2022年1月9日。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要求,受道县梅花镇燕子窝采石场的委托,湖南良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组建了评价项目组,按照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则对道县梅花镇燕子窝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为矿山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依据。
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评价人员在全面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评价项目资料的基础上,对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应用科学、合理、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对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分析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严重程度及相关结果,并根据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的结果,为矿山企业消除、降低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作出了评价结论。综合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情况,参照安全评价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完成了《道县梅花镇燕子窝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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