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金宏矿业有限公司下兰坑尾矿库位于湖南省醴陵市李畋镇石溪村,该库最初为企业自行修建,2009年7月委托湖南同德矿山科研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正规设计。2014年6月,因尾矿库排洪系统达不到排洪要求,又委托湖南同德矿山科研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下兰坑尾矿库进行了整改设计,对库内尾砂进行了逐级清运卸载,其它系统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2018年9月由贵州新思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醴陵市金宏矿业有限公司下兰坑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通过了由株洲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企业于 2019 年 10 月启动尾矿库尾砂回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与原设计存在以下差异:原设计将尾砂全部回采,回采的最大深度约为 16.7m,尾砂回采后外运用于制作建材综合利用。由于尾矿库下部尾砂含水率较高,且颗粒较细,用于建材制砖强度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因此对尾砂最终回采标高进行调整,于2021年5月由贵州新思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醴陵市金宏矿业有限公司下兰坑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由原设计全部尾砂回采调整为回采至 164.0m 标高,回采深度为 6m。根据企业提供的开采现状图及2021年6月由湖南远能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醴陵市金宏矿业有限公司下兰坑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现尾矿库已基本回采至设计标高,目前为合法持证的尾矿库,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湘)FM安许证字[2021]B137Y3号,有效期:2021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
该尾矿库总坝高为20m,总库容为48302.5m3,根据《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等中相关规定,确定其等别为五等库。尾矿库初期坝坝底标高约150m,坝顶标高约160m,初期坝高为 10m,坝体轴线长度为 69m,初期坝体顶部宽为3.5m,上游坡比和下游坡坡比均为 1:1.5;现状堆积坝坝顶标高约170m,顶宽约 3.5m,内坡比约为 1:3,外坡比约1:1.8,回采后现库内滩面最低标高约159m,滩面长度约为 170m,平整度较差,总坝高约20m,库内剩余尾砂量约1.1×104m3;库内尾矿库排洪系统采用排水斜槽-排水涵管进行排洪,沿库区修筑了截洪沟,断面为矩形,采用砖砌、水泥砂浆抹面,坝体坡面及马道平台内侧修建了坝坡排水沟。
由于下兰坑尾矿库尾矿坝的坝高已达到设计坝170m,为了保障下兰坑尾矿库尾矿坝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等法律法规中要求尾矿坝堆至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最终设计总坝高时需要对坝体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价,醴陵市金宏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良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下兰坑尾矿库的尾矿坝进行安全稳定性分析。
我单位承接项目后,立即组织安全评价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通过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与访谈,找出下兰坑尾矿库尾矿坝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事故隐患,运用系统的安全评价分析方法对其进行现场核实检查评价,对坝体的稳定性进行专项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对策,并给与评价结论。评价组认为:尾矿库坝体在所有工况下的稳定性符合规范要求。下一步企业在尾矿库生产运行过程中,仍应加强尾矿库的管理,规范作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尾矿坝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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