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江县丰家村尾矿库(以下简称“丰家村尾矿库”)位于益阳市桃江县马迹塘丰家村,隶属马迹塘镇管辖。丰家村尾矿库为原泗里河联营锑矿于198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当时该尾矿库未经过正规设计,由矿山自行施工建成,库内主要堆存锑尾矿。后泗里河联营锑矿于2002年停产并解散,丰家村尾矿库也相应一直停止使用。矿山在停产前后,未对该尾矿库进行安评、环评、工勘,以及闭库和复垦等工作。因历史遗留等原因,目前丰家村尾矿库属无主尾矿库,桃江县人民政府指定马迹塘镇人民政府为湖南省桃江县丰家村尾矿库的治理责任单位。
2014年4月,丰家村尾矿库坝脚处排洪涵管坍塌导致坝脚部分塌陷,并堵塞了排洪涵管。随后当地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员对坝脚处排洪涵管进行了清理,并在坝脚外侧采用砖混砌筑了一段宽0.5m×高1.0m的排洪渠将库底排洪涵管连接至坝体下游乡村公路一侧的排水沟,砖砌排洪渠一侧的坝脚上覆有土石,与坝外坡西侧连城一体。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当地镇政府先后两次组织人员对该尾矿库开展了应急排险工作,对尾矿库原沉积滩面进行平整并覆土。
丰家村尾矿库库容约为10×104m3,总坝高约15m,为五等库,原坝体采用土石一次成坝,含碎石块及土,坝顶宽1.5m,坝顶轴线长45m。因丰家村尾矿库存在尾矿坝外坡坡度很陡,且坝体无排渗、无浸润线观测及位移监测设施,库内滩面坡度过缓,库内调洪库容不足等问题。为此,为提高丰家村尾矿库整体安全稳定性能,以最大限度降低尾矿库发生溃(垮)坝等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库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确保尾矿库的安全稳定,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编制了《湖南省桃江县丰家村尾矿库综合治理设计方案》,原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6月26日以益安监非煤设计审字[2017]03号进行了批复。施工单位为湖南省韶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开始丰家村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建设,按照设计方案,需要拆迁房屋1栋,征用土地约2.5亩,经多次协商以及镇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后,因房主要价超出拆迁标准太多,迟迟未与房主达成拆迁协议,迫使施工单位改变施工便道,且因原泗里河联营锑矿遗留问题导致多次阻工,加之雨雪等不利施工天气的影响,给施工进度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造成工程推进迟缓,工程最后于2018年4月28日竣工。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丰家村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措施,以有利于提高尾矿库的本质安全程度,桃江县马迹塘镇人民政府2022年1月委托我公司对湖南省桃江县丰家村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有关安全评价人员成立尾矿库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组,严格遵循《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于2022年1月8日到现场开展调查,并针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到位情况及现场安全隐患情况,向责任单位提交了整改意见书,随后桃江县马迹塘镇人民政府按照整改意见对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2022年5月6日,评价组对现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从复查情况来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总体符合《湖南省桃江县丰家村尾矿库综合治理设计方案》的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
评价组在分析研究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尾矿库工程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等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现场调查与分析,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评价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补充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要求,于2022年5月编制完成了《湖南省桃江县丰家村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组认为:丰家村尾矿库日常管理和规章制度等较健全,尾矿库安全管理能适应尾矿库日常管理需要;治理后的尾矿库排洪系统、初期坝加固等工程与综合治理设计方案总体一致,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丰家村尾矿库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及建议,按《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尾矿库管理,确保尾矿库后续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