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矿山现有系统正常生产运行,避免停产给企业及当地经济等造成较大损失,以及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提高矿山企业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控制和减少矿山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的要求,宜章县永鑫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宜章县永鑫矿业有限公司杨梅山砖瓦用页岩矿安全现状评价的任务,为矿山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20万吨/年)提供依据。
我公司接受评价任务后,成立了安全评价小组,及时组织安全评价人员收集资料,同时对该矿进行认真、细致的现场调查工作,辨识了该矿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对可能引发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找出可能引起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了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工作基础上,得出了安全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小组认为:矿山现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总体要求,该矿在生产过程中应切实完善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组认为该矿的生产条件总体满足安全生产活动,评定为合格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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