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6日,经营范围为石灰石、石膏开采;板岩露天开采、加工、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销售。位于湖南省桃江县牛田镇清塘村第一组。
桃江县清塘建筑石料用板岩矿矿山原生产规模4.00万m3/年,属小型矿山。2016年5月,矿山申请变更矿区范围,调整生产规模,并得到了桃江县国土资源局批准。调整后的生产规模为12.00万m3/年。矿山于2016年11月委托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桃江县清塘建筑石料用板岩矿新建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及其安全设施设计,并通过评审备案,原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不需要爆破,机械开采,挖掘机铲装,汽车运输。矿山于2021年3月委托辽宁时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桃江县清塘建筑石料用板岩矿新建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及其安全设施设计,并通过评审备案,设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机械开采工艺,挖掘机铲装,汽车运输。设计生产能力为12.00万m3/年。
2023年3月2日,矿山取得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9222014117130136577,矿界为11个拐点圈定,面积:0.1421km2,开采标高:218.56m~76m。准采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准采面积:0.0469km2,准采标高:201.77m~110m。期限2021年11月8日~2028年3月2日,生产规模:24.00万m3/年。
为合理开发矿山资源,保障矿山开采作业安全,并充分利用矿山原有设备、设施及构建筑物,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号令)等法律、法规,矿山特委托辽宁时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编制《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桃江县清塘建筑石料用板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代可研)。
《初步设计》(代可研)设计采用公路运输开拓方式,设计标高:+201.77m~+110m,设计开采面积:0.0469km2,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采用机械挖掘装载+汽车运输的采矿工艺;因采用机械开采,无保护矿柱,可采矿量约为111.49万m3(约249.74万t),总剥离表土量约为2.54万m3,平均剥采比0.023:1(m3:m3),矿山服务年限为5.08年。
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委托我单位对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桃江县清塘建筑石料用板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我单位成立评价小组后,逐步开展收集资料、现场考察、报告编制、内部审核等工作。
我单位评价组成员通过对《初步设计》(代可研)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对矿山现状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XG1-2016)、《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WJ/T9093-20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针对《初步设计》(代可研)所涉及的矿山项目,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类比分析法等方法,分别对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并针对设计不完善之处提出改进性建议,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最后编制了《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桃江县清塘建筑石料用板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矿山与周边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方面是安全可靠的;在自然条件下,矿区未发生过地面沉降、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当地自然条件对矿山开采安全影响较小;该建设项目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通过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采取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可以使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得到有效预防、消除或控制,上述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企业在全面落实《初步设计》(代可研)及本评价报告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项目安全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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