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竹坪镇岚水江花岗岩矿为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下属矿山,矿山于2016年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312242013037130129056,有效期自2016年8月26日至2021年8月26日,生产规模为5.0万m3/a,准采标高+882.1m~+740m标高,面积:0.0452km2。矿山于2016年8月委托怀化湘西金矿设计科研有限公司编制了《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葛竹坪镇岚水江花岗岩矿露天开采补充设计说明书及其安全设施设计》并经过评审批复建设,于2016年通过验收并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后续延期至2022年10月7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湘)FM安许证字[2019]N512Y2号。
矿山因采矿许可证到期,自2021年8月26日停产至今。本矿储量经过重新核实,将生产能力由5万m3/a调整到了15万m3/a。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6月核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4312242013037130129056,生产规模为15.0万m3/年,矿区面积0.0452km2,准采标高+882.1m~+740m,有效期为2021年8月26日至2028年6月27日。
为合理开发矿山资源,保障矿山开采作业安全,并充分利用矿山原有设备、设施及构建筑物,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号令)等法律、法规,需对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葛竹坪镇岚水江花岗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为此,矿山特委托贵州子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葛竹坪镇岚水江花岗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
《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葛竹坪镇岚水江花岗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以下简称《初步设计》(代可研))设计采用山坡转凹陷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采用机械锯切法(圆盘锯石机)采矿,机械装载,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采矿工艺;设计花岗岩生产规模为15.0万m3/年。由于两侧界内当地居民林地征收问题,两侧暂不能开采。本次设计开采范围为原采坑继续向下开采,根据最终圈定开采境界,本次设计花岗岩可采矿量约为39.2万m3,根据矿山多年开采情况,荒料率达28.08%,设计可采荒料量为11.01万m3,矿山服务年限约3.0年。前期设置了临时废石场,现矿山在北部建立了碎石加工区,临时废石场内废石及本次设计开采后的废料可全部用作建筑用碎石进行综合利用,本次不设置废石(土)场。
2023年6月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葛竹坪镇岚水江花岗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我单位成立评价小组后,逐步开展收集资料、现场考察、报告编制、内部审核等工作。
我单位评价组成员通过对《初步设计》(代可研)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对矿山现状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针对《初步设计》(代可研)所涉及的矿山项目,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类比分析法等方法,分别对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并针对设计不完善之处提出改进性建议,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最后编制了《溆浦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葛竹坪镇岚水江花岗岩矿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该建设项目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通过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采取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可以使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得到有效预防、消除或控制,上述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企业在全面落实《初步设计》(代可研)及本评价报告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项目安全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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