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永和镇金桥村磷矿位于湖南省浏阳市永和镇佳成村,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李华平。浏阳市永和镇金桥村磷矿采矿许可证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10月9日颁发,证号:C4300002010126120097837,矿山开采矿种为磷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6日。
矿山于2022年4月委托辽宁时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浏阳市永和镇金桥村磷矿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2022年6月9日长沙市应急管理局以CSX-03-(非煤)设审字[2022]第7号予以批复。
本工程项目基建施工单位为湖南省韶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施工单位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本工程项目基建施工由辽宁中景恒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程进行监理,该监理单位具有矿山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浏阳市永和镇金桥村磷矿改建工程试运行自2023年8月7日开始至2023年9月8日结束。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建设项目安全 “三同时”要求,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管理总局令第 20 号),浏阳市永和镇金桥村磷矿于2023年8月委托我单位对其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我单位成立评价小组后,逐步开展收集资料、现场考察、报告编制、内部审核等工作。
我单位评价组成员通过对《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对矿山现状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从安全管理角度检查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检查设计方案中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评价单元划分,评价系统整体在安全上的符合性,评价系统中安全设施的有效性;针对性提出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最后编制了《浏阳市永和镇金桥村磷矿改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对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矿床开采、提升运输系统、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井下供水和消防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平面布置、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符合性分析与评价,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验收检查项总数为157项,其中共28项否决项检查结论为符合,129项一般项检查结论中为符合,检查结论中没有“不符合”项。采矿是一个动态的生产过程,针对后续回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在报告第四章中提出了对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综上所述,浏阳市永和镇金桥村磷矿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批复、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管理的规定;矿山改建工程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安全管理能适应矿山安全生产的需要;各项安全设施符合《浏阳市永和镇金桥村磷矿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及其设计变更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试运行正常,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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