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石冲口镇白石岭建筑用石灰岩矿采矿权人为新化县石冲口白石岭矿业有限公司,新化县石冲口白石岭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25日,法定代表人康学兰,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查。
新化县石冲口镇白石岭建筑用石灰岩矿原采矿许可证由原新化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取得日期为2015年11月18日,证号为 C4313222010017120055535,生产规模为10万t/年,准采标高+454m~+345m,面积0.0201km2,开采矿种为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有效期限2015 年11月18日至2018年11月18日;采矿证到期后,企业申请了延续换证,矿区开采标高、面积等均未发生变化,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2日。
矿山为《新化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中属已设采矿权调整矿山,企业在2020年办理了扩大生产规模相关手续,生产规模由10万吨/年扩能至30万吨/年,2022年9月5日娄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4313222010017120055535,生产规模为30万t/年,准采标高+454m~+345m,面积0.0201km2,开采矿种为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有效期限2020 年10月12日至2025年6月12日。
矿山自2020年至今,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停产至今。
矿山新采矿权范围生产规模由原来的10万吨/年扩能至30万吨/年,为合理开发矿山资源,保障矿山开采作业安全,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矿山特委托蓝金设计有限公司对其新化县石冲口镇白石岭建筑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进行初步设计(代可研)。
《新化县石冲口镇白石岭建筑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以下简称《初步设计》(代可研))设计采用山坡转凹陷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采矿工艺为机载劈裂机机械开采的采矿工艺,工艺流程为:采矿(穿孔、劈裂机开采)、机械装载、汽车运输至卸料口加工;设计可采矿量约为21.13万m3(约54.95万t),总剥离表土量约1102m3,平均剥采比0.005:1(m3:m3),矿山服务年限约1.9年。
新化县石冲口白石岭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委托我单位对其新化县石冲口镇白石岭建筑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我单位成立评价小组后,逐步开展收集资料、现场考察、报告编制、内部审核等工作。评价组成员通过对《初步设计》(代可研)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对矿山现状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针对《初步设计》(代可研)所涉及的矿山项目,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类比分析法等方法,分别对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并针对设计不完善之处提出改进性建议,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最后编制了《新化县石冲口镇白石岭建筑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本矿与周边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方面是安全可靠的;在自然条件下,矿区未发生过地面沉降、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当地自然条件对矿山开采安全影响较小;该建设项目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通过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采取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可以使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得到有效预防、消除或控制,上述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企业在全面落实《初步设计》(代可研)及本评价报告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项目安全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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