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功塘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位于桃江县城145°方位约32km处,行政区划属灰山港镇万功塘村管辖。矿山采矿权人为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本矿山为整合矿山,矿区原设置有2个采矿权,采矿权人分别为东方红石料厂及万功塘石灰岩矿,矿山名称分别为“桃江县灰山港镇东方红石料有限公司东方红石料厂”、“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万功塘石灰岩矿”,现均已关闭。“东方红石料厂”位于矿区南部,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桃江县灰山港镇东方红石料有限公司”,证号:C4309002009067120025428,有效期自2014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31日,矿区面积:0.1141km2,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150m至+50m,生产规模48万t/年,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万功塘石灰岩矿”位于矿区北东部,采矿权人为“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证号:C4309002009067120026170,效期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矿区面积:0.1365km2,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162m至+50m,生产规模40万t/年,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
整合后矿山名称为“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万功塘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人为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2024年3月14日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颁发了整合后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0002024037150156527,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0万吨/年,矿区由13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0.2562km2,有效期限自2024年3月14日至2042年3月14日。
为合理开发矿山资源,保障矿山开采作业安全,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需对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万功塘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为此,矿山特委托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万功塘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
《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万功塘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以下简称《初步设计》(代可研))设计采用山坡转凹陷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封闭圈标高+116m,采用爆破开采和机械开采两种采矿工艺采矿,机械装载,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采矿工艺;设计生产规模为200.0万t/年。根据最终圈定开采境界,本次设计可采矿量约为3176.24万t(1176.39万m3),总剥离表土量约190.09万m3,平均剥采比0.162:1(m3:m3),矿山服务年限约15.9年。
2024年4月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万功塘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我单位成立评价小组后,逐步开展收集资料、现场考察、报告编制、内部审核等工作。
我单位评价组成员通过对《初步设计》(代可研)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对矿山现状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针对《初步设计》(代可研)所涉及的矿山项目,运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类比分析法等方法,分别对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并针对设计不完善之处提出改进性建议,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最后编制了《益阳东方新博石料有限公司万功塘水泥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本矿与周边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方面是安全可靠的;在自然条件下,矿区未发生过地面沉降、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当地自然条件对矿山开采安全影响较小;该建设项目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通过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采取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可以使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得到有效预防、消除或控制,上述危险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企业在全面落实《初步设计》(代可研)及本评价报告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项目安全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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