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荷塘新村加油站位于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荷塘镇,法定代表人:陈秋良,该加油站为个人独资企业,总投资200万元。总占地面积1735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494.92m2,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22.3m2。主要经营内容为汽油、柴油成品油的销售。该站成立于2018年9月3日,于2018年12月11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82MA4PWECP0G。
为响应《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6.5.5条,完善加油站的安全经营现状的需要,涟源市荷塘新村加油站开展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改建内容为将单层埋地输油管道变更为双层管道、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带一体化声光报警并在值班室内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45号令颁布,第79号令修改)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涟源市荷塘新村加油站改建项目属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所以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进行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受涟源市荷塘新村加油站的委托,湖南良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该加油站提供的“涟源市荷塘新村加油站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建设项目资料的基础上,对该改建项目中所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用科学、合理、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根据定性、定量分析的结果,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从安全角度出发,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评价。综合设计的要求,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完成了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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